关于启动校园网用户流量控制的通知
2014年04月29日 00:00

关于启动校园网用户流量控制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校园网是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基础条件。在一段时间内,我校校园网对全体师生用户实行无限制的免费服务,导致出现一些人无节制地下载,长时间在线看电影、视频等行为,根据对校园用户流量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个别用户单月的下载量甚至超过1000GB,这些行为极大地浪费了校园网络资源,也影响到师生正常的学习和工作。为了更合理地分配校园网带宽资源,为师生提供更好的网络质量,根据《湖南大学2014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纪要》,决定正式实施湖大行字[201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校园网用户流量进行控制和管理,并调整相关标准。

一、具体办法:

月使用总量(GB) 执行办法

0至15 免费使用

15至35 总量超过15GB时个人账号将被关停,用户可登陆校内个人信息门户自行解锁开通,超出免费额度流量按1.5元/GB结算

大于35 总量超过35GB时个人账号将被再次关停,如需开通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由用户所在管理部门及信息化办审批通过后才予开通

二、相关事项说明:

(一)此办法对校内所有学生及教职工同标准执行;

(二)上述流量均指下行流量,上行流量将不会被计算在内;

(三)访问校内网络资源(如校内信息系统、IPTV、校内网站等)所产生的流量不计算在内;访问IPv6资源所产生的流量不计算在内;

(四)按账号统计流量,即同一账号无论是使用有线网或是无线网,所产生的流量都将被统计;

(五)按天统计流量,即假设截至某天用户当月流量使用总量超过关停值,该用户账号将于第二天被关停;

(六)流量费采用月结方式,即当月如果产生了超额流量费用,在下个月的1号统一进行结算,并留有三天的缴费缓冲期,逾期未及时缴清欠费的用户账号将被关停;

(七)采用舍尾法计算费用,即不足1GB的部分将舍去而不计算费用,例如超额1.88GB按1GB计算费用;

(八)当月流量使用不足15GB的部分不会被累积到下个月;

(九)用户可登录“湖南大学校内个人信息门户”查看个人网络流量使用情况;

(十)如有特殊要求的可酌情特殊处理。

三、此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与原文件(湖大行字[2011]40号)不同之处,以此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