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湖南大学校园网络使用资费标准的通知
2011年07月11日 08:00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随着师生员工网络需求的不断增长,学校出口带宽的不断扩容,以及运营商出口带宽租赁单价的逐年提高,我校校园网支出的运行成本大幅增加。为提高网络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数字湖大”建设,落实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2010年7月《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0]102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内兄弟院校的校园网使用与管理的做法,结合我校校园网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校园网络使用标准和范畴进行适当的优惠调整。
各单位2011年的网资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按该标准执行,网资费采取预付费的方式,逾期未办理缴费的IP账号将自动关停。
学生的新资费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调整范围和调整细则详见:
《关于调整校园网络使用资费标准的通知》湖大行字[2011]30号

调整说明详见:
《校园网资费标准调整方案汇报》

校园信息化建设与办公室
2011年7月11日